綠建築候選證書之申請及規定

綠建築候選證書為鼓勵取得建造執照但尚未完工領取使用執照之新建建築物,凡規劃設計合於綠建築評估指標標準之建築物,即頒授候選綠建築證書,為一「準」綠建築之代表。

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建築物,應符合「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所訂定之九項評估指標,經內政部主辦機關委託之公益法人審議通過,並報經內政部核准後,頒發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

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至少須通過前項手冊之四項指標,其中「日常節能」及「水資源」兩項指標為必須通過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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